2)第八十九章 荷郑的矛盾_1635汉风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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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安南市场。”

  “全都是因为明国的尼古拉一官的原因?”德林总督沉声问道。

  “是的。”阿普顿点头说道:“造成日本市场如今的情形,一切的根源就是尼古拉一官。他不仅严重地破坏了我们当初签订的贸易条款,还以明国内乱的名义,禁止提供生丝、棉布、瓷器,以及其他明国商品与我们。反过头来,他凭借着地理优势和明国人身份,大肆向日本倾销海量的明国商品,几乎垄断了整个日本市场。很遗憾地告诉诸位先生们,我们可能已经失去了日本市场,或者说,我们被挤出了日本市场。”

  1639年,日本江户幕府发布最严锁国令,除了大明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其他所有国家地区均不能前往日本从事外贸活动。日本锁国令颁布后,还有后续的动作,如禁止平民穿用丝织品,不许奢侈,又封闭银矿,减少生产,以导致银价高涨,达到迫使外国商品降价的目的。

  日本锁国令,对荷兰人的贸易生态有极大的影响,因他们是依赖明政府的禁倭政策,得以用强大的航运能力谋取中日贸易的差价来赚取高额的利润。但郑芝龙却利用他垄断整个大明海域的特殊优势地位,以及较近的地理位置,迅速挤占荷兰人的贸易份额。

  三年前,郑芝龙更是出兵袭取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位于台湾岛上的两个据点,使得荷兰人在大明附近失去了贸易中转的立足点。

  而且,郑芝龙对整个贸易形势有相当的了解,对内地的战乱,他一直采取观望的态度,但因内乱影响丝织品的供应则作了有效的安排。在1640年,他从广东及澳门裹挟织布工人150多户至安海街外(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就地生产,以提供充足的丝织品货源。

  因为日本锁国令,对澳门的葡萄牙人打击是非常严重的,曾经兴盛的对日贸易就此没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批优秀的织工人和商人被郑芝龙迁移至泉州。当然,郑芝龙对他们也是有所补偿,允许葡萄牙人租用郑家船只和人员,可以打着郑芝龙的名义,前往日本进行零星的贸易活动。

  虽然在三年前,荷兰东印度公司与郑芝龙达成和解,并签订了一个贸易协定,双方对日本市场进行了简单的瓜分。

  但强势的郑芝龙却从未认真遵守这个贸易协定,加之要开发台湾和吕宋,需要大量的银钱,因而,郑芝龙开始疯狂往日本进行货物倾销,准备垄断整个日本贸易份额。在两年前(1642),荷兰人就指责郑芝龙的不合理贸易行为,即把契约所定的每年以船只向日本输送的商品由4-5万勒阿尔(里耳),增加为10万勒阿尔,大大挤压了荷兰人的贸易份额。同时,荷兰人还不断抱怨郑芝龙没有给他们提供更多的丝货。

  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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