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六章:坏了,她们馋我的身子!_开局怒斥仙门,我是真的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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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虹散去,化作无数华彩。

  而字迹透露出的金光,也收敛到了字体之中。

  没有之前那般刺眼了。

  但是墨香浓郁的文字仍然散发着淡淡荧光。

  这便是字字珠玑。

  珠玑,指的就是珍珠。

  但谁也不会拿珍珠来和这幅字对比,这是一种侮辱。

  仅从“镇国二字,就能看出叶宁所写的这首《蝶恋花》有着怎样的地位。

  寻常文人,能做出几首鸣州之作,就可以被称之为诗人了。

  远近闻名,代代流传。

  而镇国之作,世所罕见,大周一首镇国诗词,还得追溯到数十年之前!

  儒道没落,文道不昌,自然使得文人的水准下降。

  从这个角度来看,叶宁所写的这首词,实在是弥足珍贵。

  “真是三生有幸,能亲眼目睹一首镇国诗词诞生!”

  “读了这首词,我已无心寻欢作乐了,只想纵酒高歌,欢庆此文坛盛事!”

  “有这一首词在,叶大人今后将会成为青楼女子最欢迎的客人。”

  众人感慨连连。

  他们依旧沉浸在极大的兴奋和震撼之中。

  有不少人望着叶宁的眼神已经变成了崇拜,莫非是圣贤转世?一个人的才华怎能到这种程度?

  实在是让人羡慕啊。

  春风楼之中的所有女子,望着叶宁的目光都水汪汪的。

  甚至身子也软了……

  “叶郎……”

  多少女子痴痴念叨。

  那火辣的目光,足以融化百炼钢。

  没办法,这首词对女人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再加叶宁名气极大,又长得俊俏,怎能不让人“眼馋”。

  许多花魁暗暗想着,若是能和叶郎一夜鱼水,那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如此露骨的眼神,让叶宁背后一阵发冷。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没有穿衣服一样,被女人看的浑身不舒服。

  “坏了,他们馋我的身子!”

  叶宁警惕了起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男人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毕竟有太多女人馋你的身子。

  他还是低估了诗词对这个时代的杀伤力,写完之后,抬头一看,众人又哭又笑的,让他倍感荒谬。

  “叶大人之才华,在下佩服。”

  蔡向高躬身拜下。

  这一拜,透着个心甘情愿。

  他还能有什么不情愿的呢?

  早在叶宁写下半首词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

  等到整首词写完之后,他其实就已经忘记了自己正在和叶宁较劲。

  因为那听起来就像是个笑话。

  自己是多么不知天高地厚啊,竟然要和叶宁比试诗词?

  “我与他的差距,正如萤火比与皓月,驽马比与麒麟!”

  蔡向高心中苦涩。

  其实也没有那么苦。

  能亲眼目睹一首镇国词出现,对于他来说,也是无比荣幸的事情。

  所以,心服口服的他,直接就出声认输了。

  这没有什么好丢人的。

  向叶宁服软,所有人都会理解他。

  反倒是死撑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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