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36章_火热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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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顾维钧相比,陈友仁同样是精通国际法和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新式知识分子。不过和顾维钧在国内成长,先接受了传统文化再出国留学的经历不同,陈友仁是从小在海外成长起来的华侨知识分子。

  在清末,先接受传统教育然后再出国学习法律和政治的知识分子,一般来说都会不自觉的把西方当成是文明世界,把中国视为落后的土著文明。不管他们在口头上如何标榜自己是如何爱国的,但是在实践中他们不是要求国家体制完全的西化,就是要求按照国际法律处理中外关系,不能另搞一套。

  反倒是那些从小在海外长大的华侨,因为自幼就和异民族一起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并不觉得白种人比自己更为优秀。一旦这些华侨觉醒了民族意识,他们反倒是更为推崇中国的传统文化了。

  也因为华侨具有这样的生活背景,因此他们一旦和外国人争执起来,几乎都会下意识的寻找法律漏洞,而不是如有着中国传统文化背景的留学生那样,把国际法视为了不可动摇的天条,哪怕有漏洞也不应该指出来,更不用说利用这样的漏洞了。

  陈友仁的性格就是如此,自从他投身于国内的革命之后,很快就成为了一名极有影响力的报人。只不过因为他自小在海外长大,回国的时候说不好中文,才无法被主流社会所接纳。虽然在陈友仁面前曾经有另外一条路可选,但是他无法接受共和党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最终还是投向了国民党。

  虽说孙中山是在海外接受的教育,但是他对于国际法的了解基本OTg2NTc=是,欧美等先进文明国家制定国际法是为了捍卫全球各国各民族的公道,这样一个虚幻的意识。而国民党内的高层,对于国际法的了解,基本都来自日本人的转述,毕竟这些人大多都是在日本留学的。

  可是日本对于国际法的了解,也是一知半解。为了维护天皇体制,有违天皇统治的国际法条文都被日本人给篡改或删减了。于是用来捍卫帝国主义殖民世界的国际法,仅存的那么一点先进的东西都被日本人给抛弃了,最终他们学到的都是些,19世纪最野蛮最恶劣的国际法条文。

  日本学国际法学的一塌糊涂,他们对于国际法的认知就是,军队出兵占领敌国的领土,然后逼迫对方政府签订割让协议,接着这块土地的归属就具备了法律效应,哪怕你再强大也不能来抢。嗯,在日本,特别是日本军人眼中,国际法就是用来给军队出征擦屁股的法律条文。

  然后从日本人那里学习法律的中国人,就被日本人灌输进了这样一种观念,中国和日本签订的条约是受到国际法保护的,假如中国撕毁自己签订的条约,那么就要遭到各国的联手进攻,这显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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