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01章 目标海力士_美利坚名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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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1章目标海力士

  南朝鲜外换银行这时(KEB)面临着两种选择:

  对公司进行清算;或者通过债权人主导的大规模重组,试图使海力士复苏。

  南朝鲜外换银行选择了后者,为此,外换银行根据《南朝鲜企业重组促进法(CRPA)》启动了一项雄心勃勃的重组计划。

  CRPA是南朝鲜旨在帮助公司从金融危机中复苏国家计划的一部分,该法律使外换银行有权指定海力士的管理层,并借给海力士12亿美元以完成重建。

  于是外换银行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取代海力士董事会,这个委员会负责为海力士做出所有关键决定。

  而在海力士公司的内部,外换银行设立了一个财务管理团队,专门负责监督海力士的现金收入与支出。

  最后,外换银行选出了海力士的董事名单,其中Eui-JeiWoo成为了海力士的CEO。

  Woo教授于1967年加入外换银行,2000年,他升任南朝鲜外换银行代理总裁,此时,就需要他来倾力挽救海力士了。

  最终,他带领海力士执行重建计划,完成了重建。

  当时为了改善海力士的债务状况并确保其生存,南朝鲜外换银行注销了海力士对自己的80亿美元债务,达到绝对控股,也缓解了海力士的债务压力。

  之后,海力士和很多半导体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组建了半导体联盟,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与欧洲芯片厂商意法半导体的合作。

  当时意法半导体和海力士都瞄准了NAND闪存市场,但是意法半导体的专有设计实力很强,却并不擅长芯片制造;而海力士虽然芯片制造实力很强,但是没有多余的资金来建设新厂,因此双方提议合资建厂。

  此时,华国不仅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也在追求更高的芯片制造工艺,华国政府提供了非常诱人的优惠条件吸引外国技术投资,而且生产成本与其他国家相比也较低。

  值得一提的是,海力士拒绝美光的收购报价后,美光于2003年向欧盟和美利坚起诉海力士。欧盟和美利坚因海力士接受南朝鲜政府控制的银行补贴,分别决定对海力士征收34%与45%的进口关税,而在华国合资建厂可以免交这些高额税款,这也进一步促使海力士选择华国建厂。

  因为新吴此前曾引进东芝DRAM生产线,具备半导体生产经验,最终价值20亿美元的意法半导体和海力士存储芯片工厂在新吴落地,成为了当时华国最大的外国技术投资。

  海力士新吴芯片厂共有两条生产线,一条8英寸晶圆生产线的月产量为50000片,另外一条12英寸生产线的月产量达到18000片。

  本次海力士投入亿美元的现金和价值亿美元的设备,获得了工厂2/3的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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