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97章 士兵突击_大时代之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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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厅里的除了戈文都是军人,作为人民解放军的一员,他们自然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倒背如流。

  这部纪律条令第四十一条第十二则规定是专门针对军人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的条令。这则规定中规定,凡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军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如果单单考虑事实的过程的话,如果秉公执法的话,军事法官的判决其实也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除了军法以外还有人情事理,还有a军军长严建刚放下的硬话啊

  一项都拖拖拉拉一项都重视部队首长意见的军事法庭在这件案子上竟然如此的干脆,如此的果断

  这很明显就是各打五十大板,是想在空军和陆军中间寻找平衡。

  只是这样做不仅仅没有得到双方的认可,很可能将双方的矛盾都激化在自己的身上,真不知道这些军事法庭的政事干部都是吃什么的。

  没有宣判前,有谁能想得到事情的结果会变成这样呢?

  卫建国不能,严建刚不能,那些退伍老兵更不能,就是陈红军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开除军籍。

  或许戈文猜到了一点,可是他也没有料到陈红军判决竟然会这么惨,对于一个职业军人来说,还有什么惩罚比开除军籍更加严厉的呢?

  整个军事法庭的大厅内响起了熙熙簇簇的声音。

  严建刚的咆哮声,陆军军官和士兵们的质疑声,退伍老兵们的悲泣声,空军军官们的难以置信声,法庭工作人员的解释声……

  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远离了戈文的耳际,他唯一看到的、他唯一注意到的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陈红军那突然显得有些落魄的背影,戈文的心中惋惜不已,这样一个杰出的军人就因为一个败类被开除了军籍,这真是让人叹惋啊

  戈文的脑海中浮现起他对于陈红军的印象来

  这是一个矛盾的军人,这个军人用他的生命来热爱着他的连队、热爱着他的士兵。

  老枪的口中陈红军是最最牛逼最最优秀的全能军人,是他的偶像。

  孙强的口中陈红军却是一个让人畏惧的长官,他严厉而又冷酷。

  而卫建国的眼中陈红军无疑更加的立体、更加的完美。他为了完成首长的命令可以驱赶着他的手下急行军几万里,任凭雨打风水;他为了保护全连的大多数人,却宁愿让其中身体素质差的几个士兵掉下坦克;他为了带着所有人离开越南那篇汪洋,却可以替他们挡子弹,扛着他们离开战场……

  凭一己之力从越南的战场上将他的手下带出来了大半,这样的战绩听起来似乎很差劲,可是和其他的尖刀连比一比,就知道这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所以才会有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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